wangsisi 发表于 2010-12-21 10:12:02

条目命名规则参考

使用中文惯例: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译在中文中更加常用,请使用中文来对条目进行命名,并将外文原文附在条目的首行。


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

惯例:尽量使用人或物最常见的名称,但是不要和其它的人或物的名称冲突。


必须精准简练

惯例:请不要在一个页面上使用一个繁复或容易混淆的标题,即使那个标题没有其它的含义。


使用全称

惯例: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。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。尽量避免使用中文或外文缩写,除非该缩写已经被公认为专有名词,例如[[苏联]]、[]等。
缩略词不应该带点,MAME不应写成M.A.M.E


不要使用条目的名称来表示条目的层次

惯例:比如[[中国历史]]既可属于[[中国]],又可属于[[历史]],所以不要使用[[中国/历史]]这种方式命名页面(这种方式叫做[[子页面|子页面]],以前曾经在条目中采用过,现在已经不在条目中使用了,不过可以在用户和讨论页使用)。


括号的使用

请使用半角括号“(”“)”作为标题中的括号,括号前有一个空格。如:[[命名常规 (大写)]]。


连字号的使用

这部分内容只是一个初稿,大家正在讨论,有人有不同意见,因此暂时不具有指导性。推荐使用半角的“-”作为连字号,因为全角“-”输入不方便。


特殊符号

惯例:一些特殊符号不能使用,或者使用后会出现问题。例如你不能使用直管符号(|),和的符号(&),花括号({}),方括号([]),井号(#)作为条目的名称。


长度限制

文件名长度有限制。255字节换算成UTF-8则为85个汉字或更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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